2014年木托盤回收產品買賣合同
2014年木托盤回收產品買賣合同如下:
(合同編號:000000)
需方單位: (簡稱甲方):X公司
供應單位: (簡稱乙方):Y公司
為了規范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采購項目招標結果及相關招投標文件,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價格和數量、訂購 1、貨物名稱:木托盤 ; 數量(t):30000個 ,1100*1100 ; 貨物規格、制造商、價格等見合同附件。
2、合同所附清單列明了貨物明細、規格、制造商、價格,賣方保證附件中的貨物價格是賣方在 市出售同類產品售價的最低價格,各類產品的利潤率不得超過本合同附件所明確的協定利潤。根據國內市場的實際情況,雙方每年可以對這些價格調整一次。
3、具體購買的貨物品種、規格、數量以買方的訂單為準。 二、: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乙方售后服務及損害賠償
1、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文件所要求的技術標準執行。
2、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后,甲方應提供堆放場地,并做好驗收工作。
3、售后服務響應時間xxx, 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貨款和其他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4、關于貨物,乙方有任何不明之處,應與甲方有關部門有效溝通,明確甲方的具體標準要求。必要時乙方應提供樣品以供買方確認。如因乙方物品質量原因,導致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交易雙方可通過分中心銀行帳戶進行結算。
2、付款方法與期限:
(1) 雙方在合同簽訂后 甲方付款50 %; 乙方供貨50 %后 甲方付款50 %;
(2) 乙方供貨結束 3月內 甲方付清貨款。
(3) 其他約定:
四、技術要求:
1、 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標準(生產)供應,超出產品技術標準的特殊要求,由甲、
乙雙方協商決定并在欄中寫清。
2、乙方應按國家標準規定,隨每批產品提供《質量檢驗報告》。
3、其他要求: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
2、驗收標準,按該產品的國家標準驗收,如尚無國家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或已經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驗收。
3、外觀質量及數量應當場驗收。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在24小時內向質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質量管理部門報告。在問題未查清之前該批產品必須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過錯而受到的損失,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x天內仍未履行: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以上3、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2、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退貨視作不能交貨。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分中心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賣方如果因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但驗收前一切貨物滅損,包括因質量不符合規格買方拒收所造成賣方損失的,買方概不負責。
2、其他: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中任何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合同的形式補訂補充協議,前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無效合同:
甲乙雙方如因違反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被宣告合同無效的,一切責任概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十二、附則
1、本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中標通知、乙方投標文件及澄清說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必須全面遵守,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財務部、甲方商務部、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買方:X公司 賣方:Y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有效期限:
鑒證意見:
經辦人: 鑒證機關(章):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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